10月10日下午13时50分,兰州市交警支队雁滩大队执勤民警在张苏滩路开展电动车违法查处时,发现一男子未戴头盔随即将其拦停。当电动车靠边停下民警走向该驾驶人李某时,只见其两眼通红并且身上散发着酒气。
随即,民警对该李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据驾驶人李某讲,昨晚和朋友聚会喝酒,一方面聚会结束已是凌晨,一方面大家喝的比较尽兴。下午出门时,感觉自己身上还有酒气,于是就骑了摩托车出门,没成想还是被交警查获。
兰州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酒后驾驶危害后果严重,极易酿成交通事故,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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